1月4日,根据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皖文明〔2014〕10号)公布的名单,学校获批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月4日,根据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皖文明〔2014〕10号)公布的名单,学校获批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