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史档案编研>校史上的今天>详细内容

大事记

4月23日,安徽省教育厅颁发《关于表彰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3〕第2号),学校再获表彰。谷凤艳、余磊和刘永亮等3位老师荣获“毕业生就业先进个人”称号。学校连续四次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信息学院第二次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3日,安徽省教育厅颁发《关于表彰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3〕第2号),学校再获表彰。谷凤艳、余磊和刘永亮等3位老师荣获“毕业生就业先进个人”称号。学校连续四次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信息学院第二次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