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史档案编研>校史上的今天>详细内容

大事记

7月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原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等9个部委所属共211所学校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原煤炭工业部所属15所普通高等学校,除中国矿业大学、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暂时仍由国家煤炭工业局管理外,从9月开始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转,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来源: 发布时间:1998-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原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等9个部委所属共211所学校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原煤炭工业部所属15所普通高等学校,除中国矿业大学、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暂时仍由国家煤炭工业局管理外,从9月开始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转,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