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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2 20:40:19 浏览次数: 【字体:


淮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文件

 

校办字〔202515

 

关于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准确、完整、系统地收集、保存学校2024年的文件材料,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

(一) 机关各部、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形成的党群、行政、外事、出版物、声像类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在710日前归档。

(二) 各教学单位形成的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应在710日前归档,2024届学生学业成绩表、学籍表应在10月底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应在项目验收(竣工)后3个月内归档。

(四)财务业务材料实行隔年移交制度,由财会部门保管两年后移交档案室。

二、质量要求:

(一)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上级来文与文件处理单并存,本校文件与文件签发单、定稿并存,正文与附件并存。

(二)实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无电子文件的纸质文件归档,有电子文件的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电子文件归档时,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文件。

(三)本校形成的文件材料用纸应规范,书写、打印、用印等应用耐久材料;字迹、印信等应清晰、完整;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应标明。

(四)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并注明责任者、形成时间、内容等,归档的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音质良好。

(五)毕业班合影照片尺寸控制在长30CM,宽25CM,电子照片发档案室胡维维老师OA邮箱。

三、归档程序:

各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统一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文件材料,移交时填写《淮北师范大学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一式二份,由移交单位和综合档案室相关人员签字移交,归档单位和综合档案室各执一份,以备查验。

四、学校综合档案室现在相山校区图书馆北楼六楼,电话:3802097

特此通知。

 

     附: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

                                

                                                                               

党政办公室

2025623

 

淮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5623日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


终审: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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